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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会议报告我市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积极成效。
(一)坚持如臂使指,高位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或审议审计整改工作情况,部署推进工作;审议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强调要压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合力、转化整改成果,要求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增强权威性和震慑力。对于上级审计机关交办整改事项、历史遗留问题、天博官方网站整改存续时间长、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等整改事项,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专项整改工作组,加强对问题整改的组织协调、跟踪调度,打破部门壁垒,形成更强合力,共同推进解决问题。
(二)打好“组合拳”,力促成果权威高效运用。积极探索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察监督、组织人事等监督力量贯通协同的新路径,在多元监督主体协同推进的合力中凝聚更大的整改效能。依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协助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开展专题询问和实地调研;市委审计办联合市委巡察办出台《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融合工作制度》,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及时将审计发现围标串标、干部不作为、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查处;市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市直机关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法治江门建设考核内容,对各县(市、区)开展年度考评;市政府办公室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督查内容,加强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事项、上级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督导。
(三)“全链条”跟踪,实现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切实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先后出台审计整改监督分类处理办法、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办法、审计整改监督工作规程等多项文件,对审计整改责任落实、跟踪督促、整改报告、信息公开、追责问责、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挂号、整改情况报送、整改结果初审、整改结果复核、审计发现问题销号的运行机制,对审计整改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定期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启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专项行动,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未完成整改事项,分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反馈给相关整改单位,以“清仓见底”为目标进行整改销号,督促审计整改落实落细,有效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共262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10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均已制定措施和计划,正按计划推进整改,审计整改工作有效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及民生政策落地落实。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中确定财政管理、重点民生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领域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共21个,已完成整改15个,正在整改6个。
(一)涉及财政管理审计共10个问题,天博官方网站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问题正在整改。
1.关于市医保局与税务部门的参保信息共享不到位,重复划扣695名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费5.46万元、720名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0.64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已为313名退休人员、453名失业人员退费合计21.96万元,其余380名退休人员、233名失业人员已通知其申请退费,对于缺少联系方式的2名退休人员及34名失业人员,已转交属地镇(街)协助联络并跟进。
2.关于市医保、民政、残联部门未落实123名困难人员享受政府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涉及应资助总额12.08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已按要求退回123名困难人员多扣缴的参保费用,并按政策予以资助参保。
3.关于3个县(市、区)存在超出本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总额安排支出指标,已完成整改。3个县(市、区)已冲销重复的指标及部分上级补助指标,同时加强上级转移支付指标管理,规范指标调整等相关流程。
4.关于开平市违规制定与税收挂钩的奖励政策,发放企业奖励资金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开平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建筑产业实施意见》已于2022年12月废止,且后续未再制定此类政策文件。
5.关于开平市、鹤山市违规提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鹤山市已完成整改,开平市正在整改。一是鹤山市沙坪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鹤山市沙坪康养服务中心项目工程目前均已按实际工程量支付,提前支付的工程款已使用完毕,整改完成。二是开平市赤坎新区一路工程等2个工程施工已达到工程量,整改完成;开平市塘口镇以敬大湖塘村村道和村场提升改造工程等3个工程实际多支付的工程款9.61万元已退回至开平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监管账户,整改完成;开平市赤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新区配套管网二期工程等12个项目剩余1562.71万元将于2024年7月底前使用完毕。
6.关于新会水务有限公司4个专项债项目工程进度滞后,专项债券资金未能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问题,正在整改。该4个专项债项目因项目建设内容有较大变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截至2024年1月底,新增支出0.89亿元,目前正结合企业资金筹措情况分期实施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鑫源水厂扩建项目原水管线已供水运行,银洲湖西岸片区水厂改造项目-双水万亩水厂扩容改造工程已实现通水目标,供水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一阶段一期工程已完成过半,乡村振兴农村供水提质增效项目供水管网建设工程正开展子工程前期工作。
7.关于新会区、开平市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以前年度已完工项目,未形成新的实物工作量,涉及金额2602.99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新会区重新统筹本级财政资金2521.24万元列支以前年度已完工的项目,置换出来的专项债券资金将用于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在建项目。开平市已将81.75万元工程款退回至项目单位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
8.关于2个镇(街)缺乏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后管理,存在部分项目引进后多年未竣工、项目建成后未及时投产、经济指标未达投资协议约定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月山镇针对部分项目引进后多年未竣工、项目建成后未及时投产问题,对5个低效用地项目的负责人进行逐一约谈,目前5个项目均已建设完工,但近年受市场环境变化,企业未能履行约定进行投产,月山镇暂时将部分厂房用于出租,产值2597.84万元,创税96.53万元。雅瑶镇针对经济指标未达投资协议约定问题,加强对项目的制度性约束和准入达标情况的监管,已与企业补充签订监管承诺书或监管协议,明确项目投产和达产时间、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等事项内容,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9.关于5个镇(街)普遍家底不清,存在账外资产,部分账外资产因机构变化、人员流转、相关资料丢失等,有的已无法找到准确位置,有的已去向不明,存在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水口镇、恩城街道等5个镇通过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厘清资产权属、完善资产台账登记、聘请第三方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等方式落实整改,相关镇(街)均已完成资产核查和资产管理台账登记工作。
10.关于5个镇(街)资产没有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存在资产未办理产权证明等账实不符情况的问题,水步镇、月山镇、长沙街道已完成整改,棠下镇、雅瑶镇正在整改。水步镇已建立政府及下属企业物业档案,对镇政府及下属企业物业进行登记管理,并完成;月山镇已收回被村民占用的1.9亩土地,并经镇党委会议审议同意,继续将月山中心小学现使用的14.4亩作为教育用地无偿使用,剩余的5.77亩已重新发包出租;长沙街道经核查,问题涉及的7辆汽车和8辆摩托车均没有登记在办事处和下属企业名下,也没有作为公务用车使用,已按报批程序完成对车辆的账务核销。棠下镇政府旧办公楼土地使用证权属问题,经与法律顾问对接研判,拟以协商沟通方式解决,目前已请江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查阅当年办理该土地使用证的存档资料,并通过港澳同乡会等渠道寻找权属人身份信息资料,因时间久远,暂未有回复;雅瑶镇已查阅政府新办公楼和镇政府宿舍楼的相关档案资料,因资料欠缺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正在重新补充有关资料,加快办理产权证。
11.关于3个县(市、区)7家单位应减免未减免国有物业租金22.92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江海区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融媒体中心、恩平市人民医院等7个单位已完成所有符合减免条件租户的租金减免工作,合计减免48.55万元。
12.关于市本级及3个县(市、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减免未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张贴收费项目公示表、咨询窗口摆放宣传材料、收费窗口设立广告展架宣传优惠政策,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并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小微企业落实退费1.82万元。
13.关于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部分供水企业、商业综合体应减免未减免或返还水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部分供水企业、商业综合体已全部落实对应减免未减免或多收取的水费进行退费处理,涉及金额4.35万元。
14.关于市农业农村局对撂荒耕地摸底调查不够深入,全市共139处具备复耕潜力地块未开展整治工作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对审计提交的具备复耕潜力的图斑纳入整治任务清单,压实各县(市、区)责任进行逐个核实,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抽检核实。目前139处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图斑,已复耕复种115处,正在复耕复种24处。
(三)涉及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共6个问题,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正在整改。
15.关于5个县(市、区)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多付工程款169.52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蓬江区涉及工程不再实施,涉及的工程量在后续竣工结算阶段不予申报计量及结算;江海区已完成工程结算并在结算价中扣减了多支付的工程款69.35万元;台山市、鹤山市已按要求对相关工程进行补施工;恩平市经多方共同研究,已取消涉及工程内容,减少的工程量将在竣工图上如实反映。
16.关于3个县(市、区)部分镇(街)、部门单位防汛应急物资存在账实不符、实物短缺情况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镇(街)、部门单位已通过完善物资仓库管理制度、更新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数据、全面清算盘点物资仓库、实行专人专职管理等方式落实整改,严格规范物资管理,确保账实相符。
17.关于开平市部分镇(街)防汛物料储备量未达贮备标准的50%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金鸡镇、赤坎镇均已按标准补足防汛物料。
18.关于5个项目存在未据实计量,重复计量,未按政策及时调整税率,单价虚高等,导致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正在整改。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门段(三江至南门大桥)工程已核减工程款合计2388.49万元,完成整改;开平市县道桥牛线)改线一期工程项目已扣回工程款合计964.42万元,完成整改;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已变更核减工程款合计432.42万元,华盛路西延线)棠下出入口)工程、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工程等2个项目的项目公司正在协商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将在项目结算时统一进行调整,对多计量部分予以扣减。
19.关于对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门段(三江至南门大桥)、银洲湖高速公路等14个在建项目检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发现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内容过于简单,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登记不全等问题;现场检查发现部分项目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协调市公路事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督促各项目参建方对照清单,对违反相关规范强制性条款及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问题逐项整改。
20.关于江门市碧道工程监理费、造价咨询服务费、勘察设计费三项概算独立费,计费方式选择不合理,多计费用的问题,正在整改。市水利局已制定勘察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3项合同的补充协议,明确费用分摊方式、以财政审核为准等条款,目前补充协议已签订完成。同时,根据审计处理意见依法依规对造价咨询单位扣减2分信用分值,对三项费用按一个整体项目进行计算,核减工程服务费,下一步将继续协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加快出具审核结果,并加强造价管理,建立和完善预算评审和结算审核制度,依法惩处弄虚作假等行为。
21.关于台山市有3宗共95.71亩土地经台山市自然资源局认定属政府原因造成闲置,截至2022年12月未完成处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台山市3宗地块已开工,并已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完成闲置土地处置。
从现阶段整改情况看,各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均能对照整改清单,认真研究制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采取积极措施抓实抓细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未能得到彻底纠正,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有的问题需执行必要程序,需一定时间推进落实。如重复划扣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问题,需积极联系参保人办理退费,涉及联系宣传、政策解释、办理退费手续等程序,还需一定时间推进落实。
(二)有的问题客观情况复杂,需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如,个别镇(街)没有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存在资产未办理产权证明等账实不符的问题,由于机构变化、人员流转、相关资料丢失等原因,需花费较多时间溯源确权处理,还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排查管护力度,防止发生资产被侵占和资产流失等情况。
为更好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工作安排:一是细化整改要求。系统梳理未整改到位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等,一抓到底、加快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强化建章立制和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拿出真招实招,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确保应改尽改、高质量清零,对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深入分析短板弱项,加强制度建设和过程管理,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实现标本兼治。下一步,市政府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市委部署安排,继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并按照《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按期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我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