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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处境(601200):上海处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政审计呈文

发布时间:2024-03-30 05:00:51 点击量:

  我们审计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上海处境(601200):上海处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政审计呈文(图1)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集 团”)下属项目公司通过订立PPP项目合同 从国家行政部门获取固体废弃物处理及污水 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PPP 项目合同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活 动。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环境集团需要将 有关基础设施移交国家行政部门。在确定该 等业务是否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 号》规范的PPP项目合同时,管理层需要作 出判断。同时,环境集团根据PPP项目合同 中有关项目运营期间是否满足有权收取可确 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条件的 规定,分别确认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 PPP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集团根据预算成 本和工期的估计对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账 面价值进行复核及修正,根据项目周期、授 予方的信用风险、无风险报酬率等综合考虑 确定金融资产实际利率。 PPP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集团根据未来为 维持服务能力而发生的更新支出和移交日前 的恢复性大修义务,确认与PPP项目合同相 关的预计负债;确认上述预计负债需要管理 层运用较多的判断和估计,判断和估计的变 化将可能导致预计负债金额的调整。 财务报表对PPP项目合同的披露请参见附注 三、9(金融工具)、16(无形资产)、29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五、8(合 同资产)、12(长期应收款)、19(无形资 产)、24(其他非流动资产)、39(预计负 债)。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 序: 我们通过查看环境集团PPP项 目合同的相关条款,评估了管 理层对有关业务所作的判断。天博 我们通过获取环境集团PPP项 目合同和PPP核算模型底稿, 对于其中的基本信息和关键参 数进行了复核,例如保底单价/ 收入、运营期限、实际利率、 混合模式下金融资产和无形资 产的拆分、PPP项目合同资产 初始确认金额等。 此外,我们了解了环境集团管 理层对PPP项目承接及会计处 理模式判断、建造及运营环节 中实际利率与预计负债的估计 及复核的业务流程,执行了内 部控制流程的测试,并通过复 核环境集团按照专业报告确认 预计负债的金额及相关的估计 和判断,对未来支出义务进行 了核查。

  环境集团下属项目公司通过订立PPP项目 合同从国家行政部门获取固体废弃物处理 及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 营权,PPP项目合同通常包括建设、运营 及移交活动,该等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4号》进行处理。 于2023年12月31日,环境集团根据PPP项 目合同确认建造服务收入人民币 595,572,958.05元。建造服务收入参考同 类建造服务的成本利润率以成本加成法确 定。 建造服务成本利润率的确定需要管理层作 出重大判断及估计,管理层已委派外部评 估机构协助估计建造服务的成本利润率。 财务报表对PPP项目合同的建造收入的披 露请参见附注三、21(与客户之间的合同 产生的收入)、2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 计)、附注五、46(营业收入及成本)。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 序: 我们通过查看环境集团PPP项目 合同的相关协议条款,评估了管 理层对有关业务适用性所作的判 断。 我们评价了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 估师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 客观性。 我们通过比较建造服务实际成本 与预计总成本,复核成本变更相 关的支持性文件,评价了管理层 就建造服务预计预计总成本所作 的判断及估计。 我们利用安永内部估值专家的工 作,协助评价管理层估计建造服 务成本利润率时的方法。 我们分析和复核管理层确认建造 服务收入会计核算的适当性,对 于建造服务收入的披露是否符合 相关规定。

  环境集团下属公司采用设计-采购-施工 (“EPC”)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展公共 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 的履约义务的,所产生的收入按履约进度 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履约进度的确 定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包括 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交付和服务范 围、合同预计总成本、为完成合同尚需发 生的成本、合同总收入金额和合同履约风 险的判断及估计。 财务报表对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收 入确认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三、21(与客户 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22(合同资产 与合同负债)、2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 产)、2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 五、8(合同资产)、46(营业收入及成 本)。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 序: 我们了解了环境集团管理层对 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预计 总成本预算编制、合同变更及预 计总成本定期复核的业务流程, 并执行了内部控制流程的测试。 我们对比EPC工程项目实际成 本、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 与预计总成本的差异,评估了管 理层就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 的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和 预计总成本所作的判断及估计。 我们获取并复核了基于项目经 理、分包商共同确认及第三方监 理或业主评估的完工进度编制的 实际成本及履约进度计算表。 我们对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 的完工进度和合同收入执行了重 新计算程序。

  于2023年12月31日,环境集团商誉的账面 价值为人民币18,575,788.74元,包括: 2019年度收购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 公司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5,446,290.46元,以及2018年度收购南充 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账 面价值为人民币24,079,726.37元;2023年 环境集团对收购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20,950,228.09元,该项商誉于2023年12月 31日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129,498.28 元。 为评估商誉的可收回金额,环境集团结合 内外部信息,合理判断识别商誉减值迹 象,出现特定减值迹象时,环境集团及时 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评估其影响。同时, 不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管理层对商誉至 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 计,尤其是对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使用 的折现率的判断和估计。 财务报表对商誉减值的披露请参见附注 三、17(资产减值)、29(重大会计判断 和估计)、附注五、21(商誉)。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 序: 我们关注并复核环境集团对于商 誉减值迹象判断的合理性及商誉 所在资产组划分的合理性。 我们复核了管理层用于预测未来 现金流量采用的假设和关键参 数。 我们复核了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 估师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 客观性。 我们利用安永内部估值专家的工 作,协助评价管理层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时所采用的方法和假 设。 我们分析和复核管理层确认商誉 减值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对于商 誉减值的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 定。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健慧 (项目合伙人)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于2004年6月28日成立,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资委”)作为单一股东进行出资。

  2006年8月8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划转的函》(沪国资委事[2006]693号),同意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整体划转至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现更名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

  2008年7月11日,上海城投作出股东决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

  根据城投控股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城投控股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阳晨投资”)(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并于合并实施后以存续方式实施分立(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同日,城投控股、阳晨投资与本公司签署《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就本次合并的相关安排予以明确约定。本次交易及其相关事项已取得城投控股和阳晨投资各自股东大会的批准及授权,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资委、商务部与中国证监会审核及同意。

  于2016年12月23日,城投控股通过向阳晨投资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阳晨投资。于2016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城投控股签署《资产划转协议书》获得阳晨投资的所有资产,并承继所有债权及债务,阳晨投资的业务由本集团继续开展。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分立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68号),本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自城投控股分立,作为本次分立的分立主体,本公司全部股权由城投控股于分立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取得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城投。

  于2017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及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2017年3月17日,上海环境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相关文件的议案》。

  于2017年3月15日,本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44Y的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2,543,884.00元,股本总数为702,543,884股。

  于2017年3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81号)同意本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上海环境”,股票代码为“601200”。

  于2019年6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29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7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170,000,000.00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24号文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环境转债”,债券代码“113028”。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本次发行的“环境转债”自2019年12月2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于2020年9月17日,本公司发行的“环境转债”累计共有人民币2,161,222,000.00元已转换为本公司股票,转股数为208,551,494股,2020年9月18日起,“环境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尚未转股的人民币8,778,000.00元“环境转债”全部被冻结。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公司本次赎回“环境转债”数量为87,780张。本次“环境转债”转股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1,121,858,54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21,858,543.00元。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本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等新兴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环节全方位、全过程提供顶层设计和定制化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458,878,067.63元。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拥有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在未来12个月内有足够的营运资金满足日常运营及偿还到期债务所需,故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会计处理等。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单项账龄超过1年占预付款项总额的10%以上且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应付款项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 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

  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 达到当年合并净利润的10%且少数股东权益大于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 合并净资产的1%以上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所采用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者,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根据开票日期确定账龄。除前述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外,本集团单项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2。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单个存货类别计提。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固定资产(除填埋库区及退役费用)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中填埋库区及退役费用的折旧采用工作量折旧法计提,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完成工作量的比例计提折旧费。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信息平台软件 信息数据库的全面搭建工作完成,经调试系统功能可以使用,并经

  非技术改造工程 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施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为研究环保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环保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环保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管理层已批准环保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已有前期市场调研的分析说明环保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环保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以及环保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本集团通过订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在 PPP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集团在 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将相关 PPP 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合同资产;本集团在 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 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本集团将建设阶段和运营阶段的该类 PPP项目资产列报为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并在该 PPP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至运营期及其延展期届满或特许经营权终止之日的期间采用直线法摊销。

  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经营分部。

  比较其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支出,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同时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建造设计、设备采购、建造安装多项商品和服务承诺,由于本集团需要将上述商品或服务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本集团将其整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集团为所建造的资产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建造的资产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附注三、20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

  本集团通过向客户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履行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建造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公共基础设施建造服务,本集团考虑了合同的法律形式及相关事实和情况(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的存货风险、是否有权自主决定交易商品的价格等)后认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建造服务前能够主导建造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拥有该建造服务的控制权,因此是主要责任人,在建造服务交付给客户完成验收时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包含电力供应、工程承包的设备销售、联副产品销售等多项承诺,具体承诺视与客户约定不同而存在差异,由于客户能够分别从上述商品或服务中单独受益或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且上述商品或服务之间不存在重大整合、重大修改或定制或者高度关联,本集团将其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本集团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

  本集团通过向客户交付电力、联副产品等商品履行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本集团与客户订立合同,向客户提供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污泥干化服务、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服务,为单项履约义务。

  本集团将因向客户转让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价格调整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对折扣做出最佳估计,以估计折扣后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计入交易价格,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估计。

  本集团通过向客户提供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污泥干化服务、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服务履行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或者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花费的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PPP项目合同,是指本集团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

  (1) 本集团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2) 本集团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1) 政府方控制或管制集团使用PPP 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

  (2) 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PPP合同项下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活动。于建设阶段,本集团按照上文建造合同的会计政策确定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若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则相应地确认建造服务的合同收入及合同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建造合同收入参考同类建造服务的成本利润率以成本加成法确定。于运营阶段,本集团分别以下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1) PPP项目合同规定本集团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集团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之前,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合同资产;本集团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从合同资产转为应收款项,并根据金融工具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2) PPP项目合同规定本集团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集团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上文无形资产会计政策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于运营阶段,当提供劳务服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发生的日常维护或修理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

  合同规定本集团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中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部分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 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其业务性质,对于政府补助分别采取总额法和净额法进行核算。

  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并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本集团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建造合同的履约进度,具体而言,本集团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本集团向客户转移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本集团认为,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价款以建造成本为基础确定,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能够如实反映建造服务的履约进度。鉴于建造合同存续期间较长,可能跨越若干会计期间,本集团会随着建造合同的推进复核并修订预算,相应调整收入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本集团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本集团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并以可得到的资料作为估计的基础,其中包括存货的预计使用情况和预计出售价格。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能随市场价格或需求等因素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和变化当期的损益。

  本集团于PPP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根据预算成本和工期的估计对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及修正,根据项目周期、授予方的信用风险、无风险报酬率等综合考虑确定金融资产实际利率。

  本集团于PPP项目运营过程中根据未来为维持服务能力而发生的更新支出和移交日前的恢复性大修义务,确认与PPP项目相关的现时义务,确认预计负债。管理层在对上述大修义务进行估计时,涉及较多的判断,估计的变化将可能导致预计负债金额的调整。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

  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价值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附注五、21。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本集团根据建造工程个别合同的完工百分比确认收益。管理层根据总预算成本中所涉实际成本估计建造工程完工百分比,亦估计有关合同收益。鉴于建造合同中所进行活动性质,进行活动之日及活动完成之日通常会归入不同的会计期间。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本集团会随着合同进程检查并修订预算(若实际合同收益小于预计或实际合同成本,则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中的合同收益及合同成本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