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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政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发布时间:2024-01-23 10:07:51 点击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上峰水泥(000672):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政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图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3年度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亿元(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亿元(57,418.56万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8,783.8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55.70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董旭,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博官方网站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军,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轶男,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博官方网站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0万元人民币(含税)。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天博官方网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提议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3年 1月 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开展 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