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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合理化提议汇总十篇

发布时间:2023-11-24 19:54:03 点击量:

  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但管理弊端亦日益显露,主要表现在村级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等。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主要表现在:会计职务设置不规范;交接手续不完善;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财政审计合理化提议汇总十篇(图1)

  2.会计人员的素质偏低。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农村会计人员普遍存在文化素质偏低的情况,绝大部分会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知识的培训,业务生疏,随意处理账务。记账不日清月结,编制报表不及时。

  3.财务管理混乱。乱收乱支现象时有发生,财务管理处于无人负责、谁都负责的混乱状态。

  4.违法违纪现象比较严重。由于监督不力,财务管理失控,村级存在着比较严重的违法违纪现象:收入不入账;一些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铺张浪费。

  5.财务制度流于形式。国家对村级财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但执行力度较差,有的村级虽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但为的是应付检查。多数村干部既管钱又管账,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6.农村财务监督渠道不畅 。群众监督乏力,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职能有所削弱,尚未形成一个系统有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的巩固。

  要解决上述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其有章可循。严格村级财务活动程序,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依照有关制度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要拒绝报账;对于合理的开支,必须审查相关票据上的印章是否齐全,若不齐全者,则不予办理。(2)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使村级财务公开不流于形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机构的职能,否决不合理开支,审查财务收支状况,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3)加强会计队伍的管理,提高其理财能力。会计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必须由上级财务管理机构考核同意并审核;加强村级会计队伍的管理;监督村级会计人员遵守财经法规,廉洁公正;保障村级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和支持其依法行使职权;对违反财经法规的单位和会计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保障正常运转的监督机制,使财务工作规范有序,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加强对农村基层财务管理的组织领导,以规范制度、夯实基础、强化监督、落实公开、抓好业务培训等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区(区)乡财局业务指导制度,明确职能职责,落实村级财务室人员、经费、设施设备,保证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2.健全农村财务会计队伍。通过举办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提高财会人员的道德素养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稳定财会人员队伍;实行农村会计选聘制、实行会计委派制;加强对农村会计的监督,建立农村会计岗位责任制。

  建立良好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搞好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会计实务有章可循,必须按照农业部、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的相关要求,完善各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即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要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会计制度,使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各村成立民主理财组织。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村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年终要组织村民会议进行1次民主评议。对工作不认真、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可罢免其资格,并进行调整。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集体资产去向、大额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征用补偿费到户明细等,根据需要随时公开,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财政所和经管站的三级会审作用。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理财制度,健全“村务管理章程”和村规民约,使各方面的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公开时间及时。按时公布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至少公布一次。财务往来较多或条件许可的村,应每月公布一次,对于重大财务活动应随时逐笔公布,并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具体、通俗易懂。

  四是公开形式要多样化。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等其他形式做好公开工作。

  五是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村主任、村支书双审双签,再由民主理财审核签章,最后由村级账务室会计做账并形成报表。村级财务报表形成后,室开出财务公开“双联函”,由村主任、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字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建立并落实问询和责任追究制度。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对村民的质疑和质询,由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受理,对涉及村集体的由理财小组答复,涉及个人的要求当事人做出解释。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以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以及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条财务事项是指项目立项、预算分配、固定资产处置、银行账户审签、内部审计及其他财务事项等。

  (一)基建项目立项。全市各级国税局按有关规定由总局、省局审批的基建项目立项,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购建、修缮、装修项目,与其他部门合建的基建项目的立项。

  (二)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包括由总局、省局批准的信息化项目的立项。

  (三)其他事项立项。包括市局的会议、天博官方网站出书、宣传、出国、培训和政府采购等项目。

  (一)我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方案。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中分为基建、办案、双代、两费、金税运行费等项目的预算。

  (二)市局机关年度预算方案。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预算中包括会议、出书、宣传、出国、培训、购置、租赁、修缮、政府采购项目等分项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中分为基建、办案、两费、金税运行费等分项预算。

  (三)预算管理,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年度预算确定之前所拨付的经费(包括年度预算确定之前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申请临时拨付的经费)均纳入正常的预算管理范畴,没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预算经费不作调整。

  (一)区级国家税务局原值在3000万元(不含,下同)以下房屋建筑物的处置。

  (二)全市各级国税局除房屋建筑物外单价原值在50万元(不含,下同)以下的固定资产处置。

  (三)市局备案基层分局除房屋建筑物外单价原值在2万元(含,下同)以下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5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

  (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含离任审计,下同)建议、审计方案、审计意见或者审计决定。

  (二)市局借给各基层预算单位因预算执行中临时困难且一年内可在预算拨款中扣还的临时借款,以及因特殊情况发生的临时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

  (三)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委托采购机构资格和供应商资格、社会中介机构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等。

  (二)审签报省局的全市各级国税局原值在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物的处置和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单价原值在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的处置。

  (三)审签报省局的全市国税局系统属于总局、省局政府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

  (五)审签报省局的全市国税局系统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年度预算、年度财务决算和基建决算。

  (七)审批投资总额10万元(不含,下同)以下5万元以上的装修、维修基建项目立项申请。

  (九)审批市局机关及基层预算单位单价原值在2万元以上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

  (十)审批超过2万元的机关日常办公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差旅费、汽车维修费;对50万元以下的预算调整或经费划拨以及临时借款和其他借款进行审批。

  (一)审核拟提交市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和拟提交市局局长审批(审签)的财务事项。

  (二)审签上报省局的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申请。

  (三)审批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预算开支,审批市局机关内部经费支出划拨,并对区(分)局10万元或以下的经费划拨进行审批。

  (五)审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机构资格和供应商资格、社会中介机构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等。

  (六)审批由市局审批立项的基建项目开工;按合同规定结合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审批基建经费开支;审批投资总额5万元以下的装修、维修基建支出。

  (七)审批市局机关单价原值在在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基层预算单位单价原值在2万元以上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的处置。

  (八)审批机关日常办公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差旅费、医疗费、汽车及计算机技术设备维修费的开支单次(项)开支金额在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临时借款限额在2万元以下。

  (二)除定点酒家签单限额按上述经费审批权限办理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在其他地点接待的,2000元以内的由服务中心主任或计划财务管理科科长审批,500元以内的由服务中心副主任或计划财务管理科财务副科长审批,办公室所需的接待费用10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5000元以内的由副处以上的局领导审批,超过5000元的由正局长审批。

  (二)审核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固定资产处置、财务决算、基建决算、临时借款和其他借款等。

  (三)审核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委托采购机构资格和供应商资格、社会中介机构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等。

  (六)市局机关日常办公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差旅费、汽车维修费的开支单次(项)开支金额在3000元以下,临时借款限额和按规定报销的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下由计划财务管理科科长审批;开支单次(项)开支金额在2000元以下,由计划财务管理科财务副科长审批;计算机技术设备的维修,由信息中心领导审核,列册登记,耗材及维修费用在5000之内的由信息中心领导和计划财务管理科科长审批。

  (七)审批经服务中心主任根据合同审核的市局大楼正常水电费用、机关办公电话、电梯维护、保安、绿化费、清洁费、中央空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费等费用。

  (一)根据合同审核市局大楼的正常水电费用、汽车维修及保养、机关办公电话、电梯维护、保安、绿化费、清洁费、中央空调、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费等费用。

  (二)属市局的各类办公、招待所、集体宿舍、住宅等房产,需维修的,一律填列有关申请表,提交申请报告,由服务中心主任审核。

  (三)审核市局每次开支在10万元之内的固定资产维修费用及小型零星基建施工开支,并提交施工预算单、结算单、合同。

  (四)按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及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按规定程序和手续审签有关招待费用。

  根据办公室业务的实际需要,办公室的日常开支单次(项)开支金额在2000元以下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五条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上报基建项目立项审批由计划财务管理科商人事、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核,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核,提交党组会议审议,投资总额10万元以下的装修、维修基建项目立项申请通过审议后由市局局长审批,投资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装修、维修等基建项目立项申请通过审议后由市局局长审签,上报省局申请列入省局基建项目库,其中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由省局上报申请列入总局项目库。

  培训中心基建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由省局报总局审批,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含)的由省局审批后报总局备案。

  对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投资总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装修、维修基建项目采用简易程序办理。

  第六条主办部门提出的市局信息化立项申请(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预算说明),由分管局领导审查,市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提交党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市局计划财务管理科列入年度预算方案;需要向省局申请经费的项目,待省局批复预算后列入同期预算方案。确因情况变化需要调整的,经市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后再提交党组会议审定。

  第七条市局其他事项立项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分管局领导审查,由市局局长审批后列入市局预算单位年度预算方案。

  第八条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方案由各级国税局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方案和项目支出预算方案两部分组成。

  按照财政部、总局预算编制规定,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方案须经以下三个程序确定:

  一、编制上报年度预算。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汇总后形成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批后报省局。天博官方网站

  二、调整上报年度预算。省局下达全市国税局系统预算控制数后,计划财务管理科根据省局下达总的预算控制数,按省局要求和全市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形成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批后报省局。

  三、确定年度预算方案。省局正式批复全市国税局系统年度预算后,计划财务管理科根据省局正式批复的总预算数对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年度预算进行相应调整,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核,提交市局党组会议审议。计划财务管理科根据市局党组会议决议办理预算批复文件。

  第九条两费、办案费等项目经费的预算分配方案由相关部门提出,会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相关部门的分管局领导复核,报市局局长审批或提交党组会议审议。

  第十条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遇突发事件不能自行解决,需要市局拨付应急经费,以及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由基层预算单位提出调整预算申请,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后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50万元以上的预算调整提交党组会议审议,50万元以下的预算调整报市局局长审批。计划财务管理科办理调整预算批复文件。

  第十一条全市各级国税局处置原值在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和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单价原值在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均由资产处置单位提出处置申请,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签后报省局、总局审批。

  第十二条区级国税局处置原值在3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物,由资产处置单位提出处置申请,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批,并报省局备案。

  第十三条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处置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单价原值在2万元以上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资产处置单位提出处置申请,分管局领导审查,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批;处置单价原值在2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和一次性处置原值总额在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资产处置单位提出处置申请,主管局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市局集中支付和调拨至各基层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实物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和固定资产调拨计划,分管局领导审查,分管系统财务的局领导复审,市局局长审批。计划财务管理科根据实物采购部门提供的相关支付凭证、合同等,以及《固定资产调拨单》,办理固定资产款项的支付及调拨手续。

  第十六条市局系统财务即市局计划财务管理科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由计划财务管理科提出申请,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报省局财务管理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财专办审批。

  第十七条全市各级国税局预算单位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经上级财务主管部门或分管局领导审查,由市局计划财务管理科备案后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签后报省局及省财专办审批。

  第十八条计划财务管理科提出年度内部财务审计计划,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计划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单位意见后,报送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重要的应同时报送市局局长和上级内部财务审计部门。计划财务管理科根据存在问题的程度,分别提出审计意见或者审计决定,报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送达被审计单位。年度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总结经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核,报市局局长审批后报省局。

  第十九条人事科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分管局领导审核,报市局局长批准后,由“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单位意见和领导干部本人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根据存在问题的程度,作出审计意见或者审计决定,经分管的局领导审核,报经市局局长批准后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

  第二十条各基层预算单位和市局机关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和基建决算。计划财务管理科对各基层预算单位和市局机关财务决算和基建决算进行审核、汇总,经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报市局局长审批。

  第二十一条各基层预算单位和市局机关科室其他借款,由借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市局机关科室须经分管局领导审查),计划财务管理科审核,分管系统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复审,报市局局长审批。

  第二十二条属于总局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各基层预算单位和市局机关报送采购计划,市局政府采购部门汇总,市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报市局局长审签后报省局。

  (二)财务收支审计江苏省医学会主要业务为实施政府受托项目即医学学术交流、继续医学教育、医学科技项目评价、评审和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评选和奖励优秀医学科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等)、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推动医学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等,财务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项目以继续医学教育收费为主,项目支出特点主要表现为以现金方式支付专家、学者的讲课劳务费,人力成本比例较高。内审部门未单独成立科室,但工作由财务科专人负责。各类学术会务均有财务科派员参加,负责收费与结算,内部审计对会务收支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收入全部入账,支出合规合法,结合各类学术会议的预决算,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三)招投标工作积极参与学会各项招投标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提出规范招投标工作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采购,根据我会组织管理的特点,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积极完成年度预算采购任务,凡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目录内的项目,一律实行集中采购。一年来,共参与项目招标、考察、谈判和验收二十多项,参与大宗物资的采购会审,参与仪器设备采购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等多次。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了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的监督作用,并认真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和协调,把这些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节约了财政资金,有效的维护了单位的经济利益。

  (四)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进一步加强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对学会涉及的所有协议、合同进行认线多份,无违约合同发生,有效的规避了风险。

  (五)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工作按照有关内审工作部署与要求,针对社会热点“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内审部门对学会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进行了专项审计。内审小组制定了专项审计流程,确定审计方案后,随机抽取了一辆公务用车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为2013全年该车发生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发生时间、凭证号、任务内容、事项发生地、具体事项等,具体事项又分为汽油、过路停车费、维修保养、保险、司机误餐、安全奖公里数等,经认真统计和查询,比对和实地核查,审计结论与建议如下:审计结论:1、汽车加油存在不规范的行为。2、汽车维修没在省政府招标定点单位维修。3、部分汽车维修没有附维修清单。审计建议:1、建立车辆台账,实行定点加油一车一卡制度,并加强考核。2、车辆维修前需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管理部门,注明车辆故障情况及估计维修费用。3、报销费用时应附维修清单,更换部件要交回单位。4、登记公里数,核算佰公里油耗,加强考核。

  2014年,江苏省医学会的各种开支将明显增加,审计任务也将更加繁重,内审工作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展,人手少、任务重、时间紧是我们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所以我们的内审工作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有序开展,以“三公经费”为内审抓手,进一步加强审计力度,要以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保障财产安全、提高单位管理水平,为学会的整体发展战略,做好审计工作。

  2014年我们将进一步贯彻执行《江苏省医学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紧紧围绕2014年医学会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加强审计工作的基础性建设,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突出管理质量效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在审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确保把工作重心放在管理薄弱的环节,切实认线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兼顾审计工作的覆盖面。2014年,审计工作将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我们不仅要全面做好学会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同时计划对印刷费进行专项审计,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零星修建和物资采购和“三公经费”的审计力度,创新内审工作机制,加强对一些项目跟踪审计、完善内控制度、招标投标、合同履行、材料与设备采购、会议预结算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项目跟踪审计的效率和效果,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行为,强化社区财务管理,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集体经济利益。结合实际工作谈谈社区及居民小组财务审计应注意的问题、原因和建议。

  1.1社区及居民小组收入审计社区及居民小组收入包括:发包及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它收入。收入审计的内容是:各项收入是否足额入账;入账是否及时、有无侵占、挪用、拉用集体资金情况;是否严格使用收款票据,有无票据丢失现象;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现象;审查上级补助收入是否准确及时入账;审查合同签订程序,审查承包合同是否合理;审计其它收入的线社区及居民小组支出审计社区及居民小组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各种误工支出、各种奖励支出、招待费支出、其它支出。支出审计的内容是:支出凭证是否完善,有无经手人,审批是否完善;审计财务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审计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侵占、挪用。

  1.3社区及居民小组资产负债审计主要审计集体资产的产权是否清晰,资产增减情况,台账登记资产情况,帐实是否相符,核实社区及居民小组的欠款、借款,查清债权、债务。

  1.4农村公益事业工程建设审计检查农村公益事业工程建设中,是否严格按《社会公益事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农村公益事业工程建设的审计内容是:工程实施方案是否通过“四议两公开”表决通过;是否进行工程招(邀)标;是否按工程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否随意变更工程设计或超出预算施工;是否按规定进行审计;是否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监理;工程竣工是否按程序进行验收。

  2.1会计制度执行不严,审批程序不完善主要问题是:坐收坐支,白条抵库,不按规定结清帐务;个别社区规定金额以上支出无审批表;部分社区、小组单子审批不全,无居委会或居民小组审批;资金管理不到位,审批金额与实付金额不相符;上级部门配给的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没有进行帐务处理;会计科目设置没有按照规定执行。

  2.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主要问题是:票据管理不严,个别社区使用自制票据,没有按规定使用统一票据;无正式发票、无经办人签字;帐户设立过多,存在多头收支,不利于监督和管理;预领款无任何审批手续,挂账时间过长;部分工程款无发票,个别小组出现税款由小组支付;办理业务租车费车票无签章;部分小组误工名册签名不全,或存在多人误工一人签名;部分购买办公用品、礼品单子没有明细清单,无发票;有的社区、小组直接用明细清单记帐;伙食费单子不规范,管理不严格;财务档案管理不健全,个别工程没有施工合同及工程结算表。

  1)社区、小组责人对国家财经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缺乏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财务人员会计基础薄弱、业务素质偏低,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严;3)换届选举对财务人员有很大的影响。主要是有的因刚选出来的财务人员开始上岗时工作积极认真,虚心好学,业务进步快,但到后期怕坚持原则得罪人多了,以后选票可能成了问题,从而思想上放松学习,工作也马虎了事。

  4.1加制宣传力度,提高村干部财务管理意识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着力解决制度不健全、民主理财观念不强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对村干部和财会人员的党性教育,财经管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切实做到按章办事,减少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4.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一要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要求,在资产、收支往来票据,科目账户设置,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做到规范管理。二要严格遵照各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农业主管部门出台的财务管理制度,尤其是“镇管村、组”的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要求,同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内部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预决算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三要规范财务处理流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各项开支,做到票据规范,外来凭证是正规发票,自制凭证统一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专用发票,付款凭证使用工资花名册,会议报销花名册,差旅费报销花名册;手续齐全,单据上必须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字和负责人审批签字;四要切实加强对村级“四议四公开”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

  4.3完善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加强审计监督一是对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地点,管理及效益要逐一规范。财务公开应当及时,做到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民政救助资金使用等情况。二是落实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度复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三是严明财经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村级继续违规举债、财务不公开、报账及交接不及时、村级收入不能全部纳入管理、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非生产性支出超标、不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现象和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后,进行严肃处理。

  4.4化解历年债务,发展农村经济一是对村集体债务进行彻底清查,并根据其形成原因进行分类处置,进一步理清村级债务的规模、种类、分布。二是建立化解乡村债务的长效机制,盘活现有集体存量资金和资源,多方筹集,采取清收债权、资产抵债、划转消减债务还债、发展集体经济还债、核销减债等多种形式和办法逐步化解债务,为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三是规范村级经济管理行为,从源头上防治新的乡村基债务发生。建立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对违反规定造成新的债务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三)建立完善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及办公室规章等,并注意服务大局、协调各方,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工作高效的联席会议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既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又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

  (四)做好审计计划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管理,指导和支持联席会议办公室以审计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建立被审计单位数据库,全面了解和掌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按照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性质、经济责任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科学拟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

  (五)突出审计重点。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有效为基础。

  街道、园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有:本地区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

  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有: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在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订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六)科学组织实施。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和“三责联审”相结合、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审计内容上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与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预算执行、财政决算、专项资金审计等相结合,有效调配和整合审计资源,实现不同审计项目之间的资源共享。

  (七)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审计评价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既要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取得的相关业绩,又要反映其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明确界定其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2、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3、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4、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1、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

  2、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八)加强规范化建设。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指导本区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指南,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程序及成果运用等,明确不同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操作流程、审计方式方法等。

  (九)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审计整改和情况反馈制度。审计对象及所在部门自收到审计部门送达的审计决定书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当日起,两个月内(特殊情况需要书面申请延期)应当进行认真整改,并把整改资料和报告反馈审计部门,审计部门适时组织回访检查并将审计情况及审计对象和所在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综合性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及组织人事等部门,并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十)逐步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逐步探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特定载体、特定范围、特定对象、特定内容的公告制度,逐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公开化和透明化。

  自审计署颁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来,公立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内部审计作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内部监管机制上具有重要意义。与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源自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尤其是立足医疗日常经营、管理、财务收支现状,从合规、合法性审核评价中来促进医院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来提升医院管理综合效率。然而,在维护医院良好经济管理秩序实践中,由于缺失对医院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两者的关系协同,使得职责分工产生一定对立性。因此,结合医院财务管理现状,从内部审计与财务管理关系梳理上来正确辨析两者的概念及内涵就显得尤为重要。

  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都是基于医院自身经济活动来展开的,其总体目标在于实现医院经营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但从概念及内涵划分上,两者具有显著的差异性。

  第一,概念上的差异。财务管理是一个单位的基本工作,基于单位财务活动实施综合性财务关系的管理工作,其内涵主要有两点:一是体现为管理性,与医院其他部门一样,诸如物资管理、人事管理、医疗管理等,都作为一个子系统而存在;二是体现为专业性,即财务管理的对象为资金,而物资管理的对象是物,人事管理的对象是人,对于医院财务管理,其主体是对医院各项经济活动中的资金进行管理,从而又表现出综合性管理职能。相对而言,内部审计工作是基于医院财务管理现状及财务资料,从合法、合规、有效性、准确性等方面开展的一系列评价活动,其职能在于发现医院财务管理中的不足或缺陷,在于提出优化和改进建议,降低医院财务管理风险[1]。所以说,内部审计的实施,旨在通过对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各项业务进行独立评价,是否遵循相应的程序和标准。

  第二,依据上的差异。从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来看,其各项业务的开展依据必然遵循医院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并遵循相应的财务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相对而言,内部审计工作则需要在审计准则指引下来收集和整理审计依据,依照审计程序来做出审计结论,并遵循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由于两者所遵循的标准具有差异性,从而决定了财务工作与审计工作的不同限定与约束。

  第三,工作方法上的差异。从两者的工作内容及方法上来看,财务管理主要有财务分析、会计核算、成本核算、预算管理、会计报表及管理会计等,其流程主要由财务部门来对各项会计活动进行监督、核算与管理,包括财务会计信息的采集、数据加工、存储与归类输出等[2]。相对而言,内部审计在工作内容上以财务数据为基础,在工作方法上以审阅、复核、核算、函证、观察、检查、询问、调查等方式,围绕审计程序来进行,即审计计划、审计准备、计实施、审计终结、整改落实等。

  第四,工作重点上的差异。从工作重点来看,医院财务管理主要是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资金进行管理,侧重于理财,并从资金的全程化管理来量化考核财务约束机制,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财务参考依据。相比而言,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在于对各类经济活动进行评价,尤其是对财务信息合规性、合法性检查与监督。另外,内部审计并非局限于财务活动,还要关注医院内部控制、资源、环境等其他方面的监督与评价。

  第五,监督方式上的差异。财务监督主要通过价值形式,结合医院具体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调节与控制,是贯穿于整个医院具体业务过程中,并受到各项经济业务的制约,缺乏独立性。相反,审计监督一方面从财务信息资料评价中,来监督财务资金的运营状况是否合规;另一方面,通过审计证据,借助于不同的审计分析方法来得出审计报告,以评价医院各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可见,财务监督其职责在于对日常会计业务的监管,处于较低层级,而审计监督不仅要监督会计资料,还要监督与医院财务相关的其他经济活动,具有较高层级。

  尽管医院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具有不同的概念及工作要求,但两者也具有一定关联性。

  第一,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财务收支数据反映了医院日常经营状况,而财务管理是基于具体会计业务来展开合理、合法性核对工作,对医院的经营目标、资金运作等活动是否符合医院内控制度。内部审计依据审计法律法规及医院内控制度,以医院会计资料为基础来检查各项会计信息的合理合法性及效益性,其实质也是对医院财务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对财务信息进行再认定。

  第二,着力提升经营效益。从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实施中,结合财务制度、内控要求,对医院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收支状况进行核算和监督,并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院长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对于内部审计工作,内审人员同样是基于医院具体经济业务数据,遵循审计制度及内控要求来对各项财务信息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审计,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管理缺陷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提出建设性审计意见和建议,督促医院管理者进行改进,提升医院经济效益。也就是说,对于财务管理工作,目标在于监督经济活动,而内部审计是再监督过程,两者都是围绕具体经济活动来展开监管工作,承担着促进医院各项经济管理工作健康、合法、有序发展的监督使命。

  第三,两者都涉及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医院财务管理贯穿于医院日常经济活动中,并与医院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定相关联,来促进各项财务经济活动有序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防范贪污舞弊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进而保障医院资金的完整与安全。内部审计管理贯穿于医院审计程序中,特别是在维护医院内部控制制度上,参照医院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着力提升审计监督水平,强化医院审计质量管理,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所以,两者都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息息相关。

  第四,财务管理为内部审计提供凭证基础。会计信息是医院财务管理的基础,根据会计准则来构建医院财务管理体系,如各项会计核算帐表,对各项经济活动的发生、结果进行完整记录,生成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资料,反映医院资产、负债、收支、权益、结余等会计信息,这些会计资料都是对医院经营管理状况的直接反映[3]。同样,内部审计从职能上是对医院财务信息数据的评价,需要结合医院财务数据、凭证资料等进行核算、审查,而如果缺少了财务信息资料,则内部审计工作就无从谈起。因此,医院财务数据资料是实现内部审计的基础凭证信息。

  第五,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具有相辅性。基于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的异同性分析,无论是财务管理还是内部审计,两者既相互促进,又相互辅佐,共同实现对医院财务状况的有效监督。在财务管理中,通过会计核算来完善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通过财务制度来规范经济活动的执行。在内部审计中,通过审计监督来提升财务审计工作质量,来发现医院财务管理中的不足,并从审计结论及整改建议中来强化财务管理,健全医院内控制度。

  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依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来提升医院财务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审计法》《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重视医院内审工作,保障内审机构、人员、经费、业务的独立性,来发挥内部审计在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第一,内部审计有助于提升管理者水平。内部审计是医院财务管理战略性体现,将直接影响医院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从内部审计具体工作及审计结论、整改建议中,管理者可以认识到内部审计的现实价值与意义,并从完善医院决策,制定医院发展规划等方面,明确改进方向和具体工作任务。因此,内部审计的实施,从规范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为医院管理者提供了全面、真实、可靠的财务审查报告,有助于促进管理者发现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内部审计有助于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通过内部审计工作,从发现财务管理漏洞与财务制度执行偏差中,为优化财务管理思路,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也让财务管理人员能够从自身工作实际,全面认真对待财务工作的薄弱环节,从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方法,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上,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第三,内部审计有助于提升财务执行效率。内部审计的目标在于查找问题的根源,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方案,实现对问题源头的控制。如结合医院财务报表中的薄弱环节,从完善医院资金安全性上,引入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制度,降低和减少财务风险。因此,积极推进内部审计,从根本上解决财务管理问题,提升财务执行效率。

  通过对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关系的辨析,两者既存在区别又具有内在关联性。在战略目标上具有一致性,两者分别从不同的管理内容及职责分工上,来强化医院管理服务能力,优化医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实现紧密配合与互相支撑,进而改善医院财务效率。另外,在认识与理顺两者关系上,一方面,加强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注重财务、审计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职业操守;另一方面,完善医院财务、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如引入岗位轮转制度,从业务知识、技能、岗位互换中,增进理解,共同促进医院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沿着科学轨道发展的关键,集团公司要结合现实的发展需要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构建更完善、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来说,其一,要加强系统的安全建设,要想使得会计信息系统在财务管理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首先要做的就是安全建设,要通过安全会议宣传、操作权限规定、操作方式设置、制定内部操作系统制度以及机房管理办法说明等方式,引导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工作迈入更加科学、高效的道路;其二,要进一步强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公司应当在构建与完善合理的档案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对资料的借用与归还、磁性介质的备份、档案保管设备的完善等工作的改革,保证公司所使用的会计软件能够随时保持特定的功能,展现出更大的价值;其三,为了更好地推进责任机制的落实,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必要的完善,及时地对本公司的相关章程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制定与完善《董事会议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以便保证公司的最高权力、管理机构、决策机构等部门的规范性运行。

  公司财务的内部审计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十分必要。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一是要根据审计的相关行政法规的要求,尽快地完善诸如《审计准则》、《审计操作指南》等内容,特别是要制定合理的《计算机审计准则》,应当侧重于对计算机系统下数据处理方式、计算机审计程序、审计人员的资格、财务数据的收集与保存等工作进行完善,以便为计算机审计工作提供良好的指南;二是加快公司内部审计通用软件的改革与开发力度,要尽可能地吸纳更多社会优秀人士融入到审计队伍中去,对现有的审计软件进行升级、完善与改进,在更大的程度上提高审计软件的通用性与实用性;三是要逐步解决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中的某些弊端,比如可以尝试在董事会内设立单独的审计委员会,专门针对公司的财务计划以及与公司发展密切相关的投资项目等进行审计,并及时将审计的情况曝晒于公司内部的网络信息平台上,使得公司各部门、各人员能够了解与掌握即时的审计工作现状,在引导他们给予更多的配合与支持的前提下,督促审计工作朝着更加公开、公正、透明的方向迈进;四是要十分重视对基层工作细节的审计,比如财务账簿是否完整、工作流程是否符合规定、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是否达标、考核方式是否科学等,这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有效地避免财务风险的出现,为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作好铺垫。

  日照市岚山区后村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搞好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有效途径,坚持完善了农村财务管理、民主理财、审计监督、财务公开、村民议事等五项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农村财务管理上水平,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该镇在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通过创造两个条件,严把三关,实行“五统一”管理,加强了对村级账簿和资金的管理。创造两个条件:一是稳妥开展以清收欠款和清偿债务为重点的农村财务双清工作,采取了民主评议、民主清欠的方法,共收回农户欠款及应收款项185.6万元,偿还债务142万元。二是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由财政所和经管站人员联合办公,成立了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办公室设在经管站。配备了5台微机和整套档案橱,对农村财务进行电算化管理。严把三关:一是严格现金清理关。实行备用金限额管理制度,1000口人以下的村备用金1000元,1000口人以上的村备用金2000元,超额部分由农村财务管理中心代管,规定收入业务发生两日内必须将货币资金上交镇财务管理中心,不按时上交的,发现一次扣村会计迟报费50元,扣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年度工资的2%,并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各村库存现金,避免坐收坐支和借支挪用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票据审核关。报账时,财务管理中心人员对收支单据逐张审核,对手续不全、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单据一律退回,不准入账。三是严格审核审批关。免费论文。根据实际,村里500元以上非生产性支出以及1000元以上生产性支出,必须经村两委研究,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对已批准的开支项目,财务管理中心及时跟踪监督,跟踪审计,确保专款专用。该镇以“五统一”保障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到位:一是统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管理法规的基础上,针对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档案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制定出台了五项制度,使村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二是统一记账。规定每月27日至次月5月为统一记账日,村会计在镇财务管理中心人员监督下统一编制记账凭证,统一记账。三是统一保管账簿和凭证。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即:代管农村五帐:总帐、库存物资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损益类明细帐、所有者权益类明细帐;代管农村货币资金、有价证券。财务管理中心设立农村财务管理档案室,做到一村一橱一锁,避免账簿丢失和毁损。四是统一开支标准。对村级电话费、报刊费、外单位开业、乔迁、节日祝贺、拜年等支出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使民主理财有章可循,堵住了关系账、人情账,避免了村干部乱花钱、随意开支,节约了村集体资金。五是统一票据管理。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村级财务收付款专用票据的管理,发放时备案,并定期与各村的存根联核对号码。

  二、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夯实财务规范化管理基础。免费论文。建立健全了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一般为57人,由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公开投票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限定为老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基本条件为思想品质好,政策观念强,为人正直,办事公道,身体健康,乐于为村民服务,不欠税费,无违法违纪行为,村干部亲属除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期满后可连选连任。专门印制了民主理财记录簿,详细记录每次理财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理财的具体内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等事项。民主理财小组集审议权、监督权、不合理开支否决权于一体。

  三、强化审计监督,把好开支入账关。一是加强了审计队伍建设。在工作人员紧张的情况下,该镇配齐配强了审计人员。7名审计人员中全部是党员,大专以上学历5人,全部具有助级以上职称。审计工作中,该镇坚持按月审计,专门做出了“账务按时结,单据不跨月”的规定,每出现一张跨月单据,给予村会计适当的经济处罚,制止了弄虚作假、变通报销现象的发生。同时,该镇审计中,严格把好减负政策关,及时捕捉财务工作中涉及农民负担方面的信息,注意事态的发展趋向,杜绝了加重农民负担行为。通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规定,该镇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明显减少,2009年非生产性开支比往年减少了30.1万元,下降了11%。

  四、巩固发展村务公开制度,促进社会稳定。该镇在村级财务公开工作中,实行了五个统一,即: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程序、统一督查考核。免费论文。结合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贯彻实施,充实了财务公开内容,将村务公开内容调整为18大项,50小项,特别是对土地及其他项目发包、农业两税及附加、公益事业金、“一事一议”筹资、“两工”使用、计划生育、村借(贷)款用途、优抚、救济款发放等项目,作出进一步的完善具体,由镇里逐村统一喷制了公开栏,印制了公开榜,实行公开榜和公开榜相互制约的方式公开。公开栏按会计科目设置,概括了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天博官方网站资产负债表、收益分配表的全部内容,于每月月末按会计科目余额填写公开。公开榜根据审计后的原始凭证逐张逐笔登记,经审计人员审核无误后加盖审计专章,由村主要领导、村会计和理财组长签字,注明举报监督电话后,张贴在公开栏一侧公布。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组织专人于公开后进行检查,及时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严厉惩处弄虚作假行为,近几年,已经有3名村支部书记因为搞“假公开”或“不公开”受到纪律处分。目前,该镇的村级财务公开率达到了100%,群众满意率在99%以上。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审计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学习贯彻新《审计法实施条例》,加强“人、法、技”建设,强化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审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有了显著的提高,被评为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截至目前完成17个审计项目,查出违规金额58894万元(其中违规使用专项资金2869万元),收缴审计罚没款769万元,调整账目3480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7条,提交各类审计信息14篇。为维护我县经济工作秩序,为近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突出的贡献。

  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历年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大财政审计理念,对我县财政预算的批准和在执行中调整变动情况的合法性及预算收支的组织完成情况作了全面审计,并延伸了10个预算单位、8个二级预算单位和5个三级预算单位,重点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在审计工作中,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财政资金分配行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更加合理、合法、高效为目的,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关注,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通过预算执行审计,发现存在预算收入不够真实、滞留专项资金、政府债务管理不规范、违反“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进行了处理并提出建设性建议。针对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深化“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审计建议。建议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科学测算预算盘子,从严控制预算追加,积极推进细化部门预算,及时下拨各项专项资金,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管,切实提高我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资金高效运行。针对政府债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增强政府债务的风险意识,合理确定政府负债规模的审计建议。对进一步规范预算行为,加强预算管理和领导层决策提供了依据。4月29日向县人大常委会做审计工作报告时,反响热烈,受到县人大常委的好评。

  我局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对县劳动局、城建局、近海经济区经济局、统计局、计生局、经信局、供销联社、牛心乡等8个单位9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除抓好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外,还特别注重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审计,并作出客观评价,为县委、县政府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在已审计结的6个项目中,共查出违规资金5846万元(其中违规使用专项资金103万元),收缴罚没款147万元,调整账目3125万元,查补漏缴税费4.1万元。从审计结果看,虽未发现这些同志个人有侵占国家资财的行为,但存在抽逃注册资金、工程结余款未及时上缴、私设账外账、坐支非税收入、虚列收入、漏缴税费等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对被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作出了实事求是的界定和客观公正的评价,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对违规问题依法作出了审计处理决定。4月15日,我县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传达了《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和全国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并就如何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会议研究决定要加大任中审计力度,今后重点对任职超过5年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任中审计。

  我局按照“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对农业专项资金进行全方位监控。上半年先后对国土、林业、农业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以资金为主线,首先从财政局摸清各专项资金的底数和流向,找出审计重点,然后再制定详实的审计方案,有的放矢,确保审计成效。在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大部分乡镇专项资金未全部用于退耕农户项目,部分乡镇将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县苗圃绿化苗木款,某乡镇将专项资金用于支付防虫费和三北防护林及造林补助,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提出了合理的审计建议,对促进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退耕还林农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1)通过对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收缴专项资金结余款416万元,公允地反映了土地出让金等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

  (2)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对城市 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发现存在虚列收入上缴配套费造成虚增财政收入、虚挂债务的问题,将直接影响城市配套建设,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3)根据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对我县政府债务开展了审计调查。针对政府债务的规模、用途、融资渠道和债务风险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查明债务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政府债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就进一步促进政府和有关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加强政府债务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合理审计建议。

  (4)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对我县向玉树灾区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进行跟踪审计,截至目前,县教育局、县慈善总会接受捐赠资金415万元,已全部上缴,确保了捐赠资金的使用效果。

  从2月份开始,审计oa管理系统在我局正式开始实施。实施和推进oa系统办公后,局机关所有文件、材料的起草、签发、流转全部依托oa平台进行,此举不仅加快了行政业务公文的审批、流转速度,同时能够有效避免公文的层层传阅核发,节约办公经费支出,对于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实现机关自身的科学发展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创建学习型审计机关,弘扬“精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了学习计划、培训计划,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大宏观经济知识、审计业务、法规制度和计算机辅助审计培训力度,将审计质量建设引向深入。

  1、学习方法灵活多样。向全体审计干部发出建设学习型机关倡议书,在全局上下掀起一股学习的热潮。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自学与培训相结合,业余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2、学习内容丰富多彩。一是学政治理论知识。使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学习审计新业务知识。开展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并定期举办审计项目交流汇报会,促使大家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审计水平和审计质量,增强开拓创新能力。今年先后3次参加市局举办审计业务培班;三是学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新《审计法实施条例》,4月30日,由法规科王兴龙同志就如何贯彻实施好新《审计法实施条例》做好依法审计工作进行了专题讲座,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水平。四是开展网上培训。充分利用市审计局oa系统内网资源,组织开展网上培训。

  廉洁勤政是审计部门工作人员的生命线,为加强廉政建设,我局在坚持依法审计的前提下,积极倡导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并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把这新理念变为实际行动,逐步提升审计干部廉洁意识。一是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廉洁自律”活动,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着力倡导文明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做到:审计要依法并严格按法定程序,工作要遵守审计纪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作风,遇事要讲耐心道理,言行举止要文明,不讲粗话、大话、过头话和伤害别人感情的话,审计情况要如实反映,处理问题要实事求是。三是践行“廉洁审计”。审计组每次在进点前,不仅要学习和熟悉相关的审计业务,而且要组织学习有关的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审前要作出审计工作“八不准”公示,审后由局法规科到被审计单位“八不准”反馈意见,对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秉公执法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全方位的监督。

  为进一步开展内审工作,构建内审工作体系,提高我县内审人员的业务水平,缓解审计机关的工作压力,减少审计死角,经县政府批准,在我县有二级预算单位和下属企业的13家县直重点行业主管单位,成立内部审计科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内审人员,我局负责指导工作,并定期培训、组织经验交流,目前13家行业主管单位均已成立内审机构。

  下半年审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和全县经济发展大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审计“二十字”方针,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民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一)开展清理政府债权债务工作。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决定举全局之力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有关财政预算执行单位的债权债务进行审计调查,摸清全县债权、债务家底,锁定县、乡两级财政债权、债务底数。加强全县债权、债务管理,化解财政风险。

  (二)经济责任审计要再上新台阶。下半年,要以扩大离任和任中审计为重点,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为县委、县政府的宏观调控服务。对我县任职超过五年的领导干部进行任中审计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继续加大信息化审计力度,组织全局同志参加ao认证考试,争取实现完全利用计算机开展1-2个审计项目。进一步启动oa系统的其它模块功能,所有的公告通知、个人信息资料传输等将全部在oa平台上完成。

  2002年7月,《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出台后,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新一轮公司治理热潮,其中审计委员会正被日益关注。2002年7月,应英国贸易和部的要求,财务报告理事会组建了以Robert Smith为主席的委员会,全面评价并完善公司治理联合法案(Combined Codes)中关于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指南,并于2003年1月了最终报告《审计委员会——联合法案指南》(Audit Committees-Combined Code Guidance)(以下简称Smith报告);2002年9月法国了题为“推动更好的上市公司治理”的报告即布顿报告(以下简称Bouton Report);2003年3月澳大利亚证交所了《良好公司治理准则和最佳实务建议》(Principles of Good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Best Practice Recommendations);2004年4月,多伦多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改进了《公司治理指引》,规范了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三到五年内,《萨班斯法案》中我国能借鉴的之一就是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张为国,2003)。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心提出的《公司治理报告(2004年):董事会独立性与有效性》(以下简称《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04)》)中认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现状和外部制度环境的状况,强制要求每家上市公司都在形式上建立专门委员会制度,并不能真正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建议近期应有确保专门委员会的信息知情权和调查权为重点,突出和强化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本文考察了《萨班斯法案》出台后国际审计委员会的变革,结合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实践,为我国审计委员会的有效运作提出了建议。

  审计委员会应该由占多数的独立董事组成。这一点在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实践中已经达成共识。在美国,萨班斯法案在的层次上规定:发行证券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并且是独立的; 英国Smith报告要求:审计委员会应该全部有独立的非执行董事组成。法国Bouton报告认为:审计委员会2/3以上的成员应该是独立董事;澳大利亚证交所要求:审计委员会应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大部分应该是独立董事。

  Carcello 和 Neal(2000);Klein(2002)的研究证明了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对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的重要性。McMullen 和 Raghunandan(1996)通过实证研究指出:财务报告有的公司的极少愿意全部有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相反,Abbott 等(2000)的研究表明,全部有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公司因为财务报告欺诈被SEC处罚的可能性较小。Sandra C. Vera-Munoz(2005)认为: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为财务报告过程提供了有效的监管,进而,降低了财务欺诈和治理失败的风险。

  DeZoort等(2003)的研究表明:审计委员会成员拥有的财务报告知识和经验越多,在审计师和管理层关于重大判断不一致时,给与审计师的支持越多。Farber (2004)研究发现:和没有财务欺诈的样本公司相比,有财务欺诈的公司的审计委员会中极少有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Abbott 等 (2002)发现:审计委员会中有财务专家的公司的财务报告很少有财务欺诈。

  萨班斯法案出台后,SEC要求必须至少有一名成员是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董事会应该依据如下要求判断该成员是否具有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的资格:(1)能够理解公认准则(GAAP)和财务报告;(2)有能力对公司在会计估计、重大会计政策等方面对公认会计准则的遵循性进行评估;(3)有过编制、审计、或评估财务报告的经历,对从事此项活动的深度和复杂性,应该和公司关于财务报告的深度、复杂性(可合理预见的)相当,或者有过监管上述人员的经历;(4)理解关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和程序。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和美国证券交易所也一致要求:审计委员会每一位成员都必须有财务知识;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

  虽然Smith报告不赞成像SEC那样“列出一系列令人生畏的关于会计知识和技能的要求” [1],但还是认为:在大多数情形下,如下的组合是令人满意的:1至少一名会计专家并且最近还有从业的经历;2其他成员都有财务知识;3业务上的多面手。

  澳大利亚证交所的《良好公司治理准则和最佳实务建议》也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都应该有财务知识(能够读懂和理解财务报告);至少有一位有财务或会计专长即:具有会计师资格或其它财务专业资格并有财务或会计经验。

  审计委员会最初的权限主要是:监管财务报告的过程,选择独立的外部审计师,接受审计报告等。《萨班斯法案》扩大了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权限,第204节规定:外部审计师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直接负责公司的外部审计事务(包括对提供外部审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报酬和监督,含负责协调管理层与审计师之间关于财务报告的差异);批准注册会计师事务拟供给公司的所有审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

  《萨班斯法案》进一步扩大了审计委员会的知情权。法案要求审计委员会建立程序来接收、保管和处理公司收到的关于其会计、内部会计控制或审计事项的投诉以及公司员工对有疑问的会计与审计事项的秘密匿名举报。对于员工的投诉处理,Smith报告认为:审计委员会虽然不必处理具体的事宜,但是审计委员会对此负有特殊的职责------确保公司存在令人满意的机制保证投诉信息的传递和投诉人利益的保护。

  在扩大权限的同时,为了有效地履行职责,萨班斯法案同时赋予审计委员会聘用顾问的权力——发行证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履行职责必需时,有权聘请独立的顾问,公司应该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持。英国的Smith报告、法国的Bouton报告也认同了这一点。

  早在1999年,美国蓝带委员会在审计委员会《最佳实务指南》的第五条中指出:审计委员会也应该考虑通过教育和培训等方式来保证其成员有良好的阅历和知识背景,并适应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的最新。审计委员会成员必须分析自己的不足之处决定是否需要接受继续教育,通过向公司管理当局、内部和外部审计师请教了解自己哪些知识或技能有所欠缺。培训可以由公司内部的专业人士进行,但审计委员会有权利从外面聘请顾问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

  2003年1月,英国Smith报告就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和教育建议:公司与审计委员会双方都应对审计委员会的教育做出努力,公司应保证相应的资源,审计委员会应保证有时间参与教育、培训;公司应向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供首次任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公司经营情况、如何辨认公司主要的经营和财务风险等。对于一般委员,公司应定期提供关于财务报告和相关公司法规的培训,在合适的情况下还应包括如何理解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及其指南、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的作用等。

  法国Bouton报告也要求:除了其现有的财务管理或会计专长外,审计委员会成员在任命前都应该接受关于公司的特殊会计政策,财务和运营状况的指引。

  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在《指导意见》要求: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并对独立董事作了定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为提高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应对审计委员会成员资格作出明文规定,审计委员会应该全部有独立董事组成,并近一步完善和细化独立董事的定义。

  建议:1如果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和拟出任公司的高管通过其他的组织或实体存在交叉任职的则不能出任独立董事;2中国证监会在《指导意见》中规定:“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不能出任独立董事,参照国际经验,建议冷却期应该延长到三年;3《指导意见》规定 :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能出任独立董事,建议还应该加以补充规定:虽然没有直接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但如果在最近三年中为公司提供上述服务的组织中任职(包括合伙人)、或有亲属关系的也不能出任独立董事;4对于独立董事的薪酬建议可以采用如下做法:董事会固定薪酬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津贴,该成员除了董事会费或专门委员会费,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咨询费、顾问费。固定薪酬采用董事会费的形式,津贴应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的具体工作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但不管是固定薪酬还是津贴都不与公司的业绩挂钩。下列形式的报酬是禁止的,1支付报酬给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直接亲属;2支付报酬给诸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投资银行以及财务事务之类的咨询机构,如果审计委员会成员是上述组织的成员、合伙人、高管或者是在此机构中担任诸如此类的职务。

  根据《指导意见》的定义,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这一规定较为宽泛,很多独立董事缺乏相关的实际经验,进而了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性。2003年上海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协会的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69家上市公司中, 39%的独立董事的职业为,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比例,因此大部分独立董事缺乏参与管理的实际经验 [2];《公司治理报告(2004年)》指出:来自各类学校的学者在独立董事中所占的比例高居首位,达到了38.35%,但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的不足,却是学者型独立董事面临的最大,很难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实践经验履行职责。

  为强化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背景和实际经验,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董事会应该考虑检验该候选人是否通过以下三个经历中任何一个或多个,以保证拟供职于审计委员会的独立董事有充分的实际经验:(1)担任过财务总监、主管会计或注册会计师之类的职务,并接受过与此相关的教育;(2)有过监管财务总监、主管会计或注册会计师之类职位的经历;(3)有过监管或评定上市公司业绩的经历。

  中国证监会与国家经贸委在2002年1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提出的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核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由此可以看出,国内审计委员会的权限事实上非常有限,即:对选择外部审计师建议权,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及其实施的监督权,以及对公司财务信息和内控制度的审查权。

  建议:应该赋予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师的选择权和知情权。为了扩大审计委员会的知情权,应该进一步明确赋予审计委员会有召集没有管理层参与的会议的权限。Smith报告指出:除了审计委员会主席和成员任何人未经邀请都没有资格参加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审计委员会应该每年至少一次与内外部审计师在没有管理层的参与下讨论由审计产生的问题; Bouton报告认为:审计委员会应该会见审计师、首席财务官以及财务部负责人,并有召集没有管理层参与的会议的权限;定期和外部审计师会面,必要时应当没有管理层在场;多伦多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改进了的《公司治理指引》中第13条规定: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和内外部审计师在没有管理曾参与的情况下会面,讨论和复核特殊的事项。

  由于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实践刚刚起步,并没有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和培训做出专门的规定,只是体现在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上。中国证监会在《指导意见》中要求:“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指导意见》只是原则性的提及独立董事应该有相关的培训,并没有具体明确公司和董事会各自为董事的培训和教育应该承担的职责和建立怎样的机制。

  建议对独立董事的教育采用双重模式,即:既接受证监会提供的外部培训,还应该要求公司也提供相关的培训。公司应有必要的资源保证使独立董事能及时有效的接收到相关教育、培训。董事会主席对保证独立董事的教育和培训负责,主要是保证公司的相关资源能落实到。